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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2005-10-25 12:15:00 | By: 皓臻 ] |
<一次短暂的素描> 边建松
我向来认为,一个人对诗歌的态度并不等于对人生的态度;而一个写作者在诗歌中的自我心境则基本是他自身现实形象的投影。前者体现了作者对客观世界的理性认知,后者则体现了艺术创作的基本守则。从这个基调出发,来观照皓臻的诗歌,我可以武断的推论:皓臻诗歌里那个时而颓废、时而消沉、时而无聊的暧昧面目并不是日常生活中的皓臻本人,这些只是他沉浸在诗歌创作时候内心的一种尖锐撕裂;或者可以这样说,他的诗歌不是个人经历的直接对应体,但个人经历无疑成为他诗歌的养料。当他在创作时运用他的养料,并不是“种瓜得瓜,种豆得豆”,他可以“种瓜得豆,种豆得瓜”,对养料进行及时的调整;而调整的原则就是能否适合写作的对象。这样的结果,使得他的诗歌显得富有深度——具体表示就是他喜欢用一些概括性的抽象名词来作题目,他把送祖父祖母的内容叫做《穿梭》,把午夜等候电话叫做《现象》,他居然写了《背靠背》一首诗歌!当然,这样通过题目与文本的互相阐释,让我暗暗惊讶之余,也不免有一种小小的担心,那就是:我们必须从内外两个方面对存在世界负责,而不仅仅是对存在世界的一次单线条的刻画。好在这些写法并不是皓臻的唯一手段,当我读完他的诗歌后,我就决定借用皓臻的四个句子对他的诗歌做一次文本的短暂的素描。
一、 挖开生命的本身,里面是幻觉 ——《点火》
生命并不是皓臻喜欢的写作对象,虽然他在《怯懦的感恩》这个诗歌里这样说:“我不停地搬运:生命”,虽然他在《逐步放大的过程》里书写了自我生命的成长,虽然他在诗歌里不少地方写过少女、瞎子和老人,但他着力的地方不是生命。因为在我看来,一个关注生命、喜欢对生命做不余其力的言说的诗人,一定还会关注更多的生命体,比如花开的声音、小兽的蹄痕、挡住流水的岩石和在困境中依然生存的人群,凡是记忆踩踏的地方,我们总可以听见生命的歌哭。皓臻的关注不在这里,他的诗歌里生命体往往不是写作对象,而是为写作对象说话的一种途径,或者说是一个意象;他更多的是关注内心的那些“幻觉”,而我以为恰恰是这些地方体现了皓臻不同常人的地方,让他从众多写作者中分离出来,巧妙形成完整的自身独立性。比如《家》,集中代表了皓臻这个方面的成绩。他从“你从内心里掏出一把枪/枪口指向你妈”开头,就让我暗暗称奇,一种动乱和暴力就要在“幻觉”出现,恶毒的言辞营造了悬念,接下来,诗歌继续在幻觉里延续,“你被你爸用擦鼻涕的双手/打了个巴掌”,这个句子满足了我阅读的期待,尤其是那双“用擦鼻涕的双手”,让人物关系依然围绕“恶”展开,但就是这里他运用了一次转折,让人性的力量复苏。如果不是运用这个手段,这个诗歌的效果可能就不会这样出众,而我以为他的诗歌里这首《家》是最出色的诗篇之一。《哑雀无声》里,通过幻觉写了“他”的行动,让我们似乎看到“他”一个人像极了无人喝彩的英雄,内心一阵揪紧。
我发现,凡是采用“幻觉”写法的诗歌,基本都很有特点,虽然在他的诗歌里,这样的诗歌不是很多。这个“特点”是什么呢?我们不妨来看他的另外一些类似写法的诗歌。《引爆》里,“我想把我的心脏割开/在里面放上一颗炸弹”,这是幻觉;《早晨七点的雨》,“老太太在我的眼里拨弄细节/她骑一匹危险而来”,也是幻觉;《削苹果》里,他不用削,而用割,他似乎在“割开一个人的内脏/我就喜欢这种感觉”。我举这些例子,大家也可以感到皓臻幻觉的特点,也就是依旧延续《家》的特点:暴力、恶毒、动乱,围绕恶和丑展开。这让我很不放心,因为诗歌不仅仅写出世界的混乱和支离破碎,我们还要把世界的有序和道义写出来,是谓“太初有道”。我在想,皓臻为什么选择这样的内心题材?他到底应该选择怎样的题材?或许这就是八十年代和七十年代的代沟吧?
二、 直至露出细小的 碎碎的骨头 ——《削苹果》
如果说,诗歌是诗人对世界的一次把握和判断,那么,也可以进一步说,诗歌是对世界的一次拨乱反正。除了上面写内心境况的诗歌,皓臻还有很多诗歌写出了世界的基本判断,而这些地方如珍珠散落在他的字里行间,你要“如一个清洁工/拾起满地的幸福和忧伤”(《背靠背》),而我以为,这些地方可以让我们从宏观视角认识皓臻。我之所以重视这一点,是因为我相信人是在世界中的一分子,如果不完成对世界根本的看法,写作者就没有写作的根据和生活的立场,无异于行尸走肉。皓臻有几首写战争的诗歌,这是诗人直接介入诗歌的有力证据。在《加沙地带》里,他愤怒谴责战争造成的恶果:“她的未来是昨天剩余的贫瘠”“从耻辱到饥饿/我却一直都哭个不停——”“我的后代也是别人的虐待对象”,从现在写到以后,从别人的苦难里体会到自身的苦难;而《献歌》里,我们读到“你是多么天真啊/竟怀抱着亲人的血液发育”时,一定会产生由衷的共鸣。这里,他可能会让我们看到这样的一个皓臻,用他的诗歌来说,“原以为世界是种粗暴”。
但我们从另外一些句子里,发现隐藏在揭示背后的眺望。他多次用了“祖国”一词,而且以为是“注定我站在平实的祖国上”(《矮子宣言》);在《阿炳和音乐》里,他渴望生活于“在那个极为安静的世界深处”。在《十二月的村头小店》里,他注意到平凡生活的一些细节:“她和孩子一起朝我抿嘴/我难以不笑”,一个“难以”让读者体会到沉重中的快慰。正是有这样的认识,他写亲人的一系列诗歌里,会有“温暖的感觉”(《家》)产生。《穿梭》里,灰暗的场景里,那辆“破旧的三轮车”“穿过了茫茫的黑夜”之后,一定会领引我们去互相依靠的温暖之地;《十八年了》,他甚至怀念“神经不正常的善良的 沉默的二叔”。在这些写亲人的诗歌里,《妈妈》写得真漂亮!一个眼睛小小的不漂亮的母亲,是什么力量让诗人“突然想钻到/她的细细的眼睛里/大喊一声妈妈妈妈”?那决不仅仅是血脉相连,我看到了诗人必须的情怀——爱。我之所以把这些东西称为“骨头”,是因为我相信这些是诗人安身立命之所在,是诗人善良而正确的心跳。我希望这些内在的骨头,能够挑起生存之大诗。我不希望“我喜欢这般睡在一个枯败的梦上”(《整个冬季》)。
三、 它要控制自己的速度 ——《公交车》
读皓臻诗歌是比较吃力的,我曾经这样推测他的写作过程:他“感到”要写一点东西,但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,他还在等待中,这样的情况下他坐下来,写几个句子,而这些刚刚写出来的句子又及时触动了他内心的弦,能够让他的思路继续下去,继续的过程中,他有一种很好的素质:那就是和“想写”的东西结合起来,最后,他感到要写的东西已经表达完了,就抛开笔,——完稿。写叔叔的《十八年了》是比较明显的一个范例。首先必须展示叔叔的形象,于是就设计出他坐着抽烟的场景;接下来,怎么和我联系起来呢?他就设计了我叫他回家吃饭的场景;那么,怎样使得叔叔更加让人难忘?他写到叔叔不同常人的地方。一步一步写来,让我感到他的诗歌是一种自身逐渐加大的文本,有时可以不顾及表达的对象和方式,诗歌里的词语、氛围在带动诗歌自身的完成。当然,我们看到,这些诗歌往往在最后一句出彩,或顺势归结全诗,如《从东到西》,第一节写从东到西的在空间具体所见,第二节写在时间里的所悟,最后归结到途中的一个细节:打招呼,是诗歌在叙述中有一个而后你好的跳板,最后写出“当然这招呼也是一种马虎”这样一种对虚拟生活的态度;或彻底颠覆,如《引爆》,用2/3篇幅写“熄灭”,在最后时刻,“太高兴”了,就引爆,有如《妈》,先是“指向你妈”,到后面成为“把你妈抱起”。
这就是皓臻诗歌的基本架构。应该说,皓臻如果仅仅写短诗,这样的架构虽然变化不多,但也足够了;可是如果他的经验更丰富些,要写长诗,就需要一些变化。现在很多作者以为诗歌只是“内心之一击”,是灵光一闪的结果,这只会使诗歌在“容易”的诱饵下丧失广阔领域。这里重复海子的一个观点:写长诗是工作而短诗仅仅是碎片。
四、 这些是你疼痛的内部 ——《疼到痛处》
我把语言问题放到最后,并不是说皓臻不重视诗歌语言,相反他十分重视语言的功能,他尤其注意练字。“她坐在桌前继续喂养新的生命”(《十二月的村头小店》)“烈日浇在岭头”(《车上黄石岭》),这些句子里他注意动词的形象功能;“她骑一匹危险而来”(《早晨七点的雨》)“他裸奔,刺激哗哗地掉下来”(《哑雀无声》),这里他巧妙用形容词化为名词;“去轻轻轻轻轻轻地唤他”(《十八年了》)“乳房在招唤第N次青春”(《夜夜》)里,他将口语和网络词汇导入诗歌;“奔跑在一只如锅盖的天空”(《囚》),则是对量词的合理处理。
但我必须指出的是,语言并不仅仅局限语法和修辞,也包孕在思维的整体过程里。按照古人的说法,语言的功能是“辞达而已”,也就是及物达意。语言过于用力,有时会伤害表达内容的完整性。按照很多人的说法,语言也就是内容,它是思想情感的直接体现,只要思想情感饱满,才有语言的丰满。皓臻的诗歌有些地方存在思维衔接不妥当的地方,好在他年轻,路途虽然遥远,但以他的才力,足以挽回任何瑕疵。因为在我看来,皓臻的艺术感觉真的不赖,我读他的诗歌,总会被一次次的奇妙细节攫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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